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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审定会在拉萨召开

作者: 来源: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2020年,为提升民族地区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水平,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国家语言文字“十三五”科研规划中设立了“《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研制”项目,通过援藏渠道委托开展规范研制。经过两年的工作,项目取得了预期成果,提出了包含22个类别、4200多条公共服务用语的《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全区7市(地)藏语委办(编译局)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规定了4200多条公共服务用语的规范藏文译法。

6月16日,《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审定会在拉萨召开。来自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和西藏自治区新词术语藏文翻译规范委员会的12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

审定会上,与会专家对《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研制成果进行了鉴定,对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的280条公共服务用语的藏文翻译进行了审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作为基础性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该规范的研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能够为面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藏文译写提供基本依据。与会专家指出,该规范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要加强推广使用,为藏语文社会应用规范化提供重要参照,为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提供有力抓手,有助于加强源头治理,提升全区社会用字规范水平。

审定会后,项目组将在审定意见基础上,形成《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试行),并通过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推荐给全区各市(地)、各有关单位参照试行,同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力争在应用中取得实效,对提升全区社会用字规范水平和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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