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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工作简报第3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5

――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赴拉萨市区检查指导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

2012914日下午,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藏语委副主任甲热・洛桑丹增同志率领自治区、拉萨市两级相关部门检查组,前往拉萨市宇拓路、康昂东路等路段对藏语文社会用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指出,社会用字管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规范社会用字尤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扎实把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检查期间,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详细视察了跨街横幅、商户门牌、道路标示等文字使用情况,逐一指出了存在的用字不规范、翻译不准确等问题,并且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强调,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关系着党的民族政策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系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体现着城市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水平。自治区决定,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用字规范检查和整改活动,促进社会用字环境的改善和水平的提高。希望各地(市)、各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动员为基础,以检查为抓手,以整改为关键,以规范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面深入地开展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意识,努力营造用字规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稿源:()秘书科

责编: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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