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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情况汇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5

2012522日)

李俊伦

尊敬的新杂・单增曲扎副主任、尊敬的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受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党组的委托,就《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十年来,我区藏语文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十年来我区藏语文工作基本情况

《规定》颁布十年来,全区藏语文工作部门在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藏语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民委、国家语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党和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藏语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建设小康西藏、和谐西藏、平安西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藏语文学习全面普及

在基础教育方面,根据国家有关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区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双语教学体系,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藏语文的教学质量。在双语教学方面,课程设置上,藏语文、汉语文均作为基础教育阶段藏族学生的必修课,有条件的地方还开设了英语课;坚持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在考试计分方面,区内藏族考生高考中藏语文、汉语文均为考试科目,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在高等教育方面,我区高校除藏语言文学、藏医等专业课程和公共藏文课外,其他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都使用汉文教材,用汉语教学。同时,大力加强藏文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成立了西藏大学藏文信息技术中心,藏语言文学学科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点”,藏语言文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从2000年以来,藏大共培养汉族生源藏文专业本科毕业生373人。

藏语文社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各地通过开办扫盲班、夜校等形式狠抓藏文扫盲工作,使全区青壮年文盲率由2003年的30%下降到1.2%以下,农牧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藏语文学习培训工作有效开展,自治区多家单位先后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分期分批的对干部开展了藏语文的学习培训工作。同时,援藏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参加藏语文培训班等形式主动学习藏语文,并且在进藏的游客、商人、务工人员中也有很多人对学习藏语文产生了浓厚兴趣,学习藏语文已成为雪域高原一个新的趋向。

(二)藏语文使用更加广泛

一是大型会议和行文坚持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凡下发到县级以下的文件、材料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其他宣传材料都译成藏文,并尽可能地做到与汉文同步下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召开的大型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全部材料或主要文件材料大多有藏汉两种文本,基本上保证了中央和区党委的重要精神在广大群众中的宣传贯彻。

二是藏语文在新闻媒体中得到广泛应用。西藏日报社坚持办好藏文报,现已创办《西藏日报》、《西藏法制报》、《高原新农村》、《人民日报》和中国西藏新闻网藏文版5个藏文媒体。西藏电视台坚持藏语节目的制作和播放,除办好新闻性、服务性节目和做好电视剧译制工作外,还定期播出藏语专题节目,藏语影视剧的译播深受广大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的欢迎。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对内、对外的藏语节目和文艺专题节目全部实现主持人形式,藏语编播系统基本实现了节目栏目化和采、编、译、播一体化。

三是司法机关在执法、法制宣传等工作中注重藏语文的使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我区实际,对藏文的人民来信、申诉、控告、检举均与汉文同等对待受理,答复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有关业务的专用司法文书均译成藏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编译了《法律法规汉藏对照词典》,开办了藏汉双语夜校,举办了5期全区检察系统藏语文翻译培训班。区司法厅和区普法办还编译出版了120多万字的藏文《常用法律读本》。

四是农牧、科技等涉农部门加强藏语文的使用。自治区农牧部门编译出版了藏文版的《西藏农牧》,并每年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免费翻译印制强农惠农政策、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册10多万份。科技部门为向广大农牧民群众传播科学种田、科学养畜、科学防治疾病等实用科技知识,先后编译出版和发行了各种藏文科普图书108种,同时积极办好藏文版的《西藏科技报》。

五是文化、出版部门重视藏语文的使用。目前,全区已拥有文艺工作者4000余人(其中藏族占90%以上),各类艺术团队近700个。藏文文学艺术刊物已发展到5种,出版中长篇藏文小说及文学创作集52部。西藏社科院主办的集西藏历史、文化、经济、古籍研究等为一体的《西藏研究》(藏汉文版),自创刊至今已出版120期,并完成了音乐、舞蹈、美术三大集成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区各专业文艺团体,结合科技、卫生、文艺三下乡活动,组织“心连心”艺术团,深入农村牧区,坚持用藏语表演,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出版部门除保证中小学课本的出版外,十分重视藏文图书的出版,共出版藏文图书882种,许多高质量的藏文图书在国内外获奖。同时,还翻译出版了由中宣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62.5万册,居全区刊物之首。

此外,藏语文在邮政、通讯、交通、金融等领域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藏语文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是藏语文法制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25月自治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颁布了《规定》,使藏语文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藏语文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形成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明确了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许多带有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政策措施,为做好藏语文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藏文术语标准化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藏语术语标准化工作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新词术语翻译和借词使用规则》的制定和《制定藏语标准语方案》的起草工作,建立了《藏语标准语语音数据参数库》。每年召开新词术语审定会,对新词术语的翻译进行统一规范。截止目前,我区已审定5000余条新词术语、近6万条藏文科技术语和12万条计算机界面藏文词语,出版了《汉藏对照新词术语》。藏文软件研发和推广工作深入推进。2004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签订了《关于藏文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合作协议》,投入资金3300万元,研发出输入法、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网页浏览器等一批基础性藏文软件,其中《信息技术 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A》被国家质监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为“2008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并积极开展了藏文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社会用字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拉萨、林芝等地先后出台了《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拉萨市作为社会用字管理信息化试点地区,开展网上翻译、审核和校对藏文用字试行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藏语委办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围绕多项大型庆典活动,开展了多次社会用字检查和清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打下了基础。

三是藏语文翻译事业迅速发展。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翻译研讨会、参加各种翻译学术活动等方式,使翻译工作者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翻译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到翻译工作中,实现了翻译手段的现代化。目前,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翻译室,各地(市)编译局和所有县翻译室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四是大力宣传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新时期我区藏语文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2005年,建立了藏汉双语版面的《西藏藏语言文字网》,在拉萨“314”事件发生后,通过网络和《藏语文》刊物发表了《达赖集团“藏语的前途岌岌可危”、“西藏文化灭绝”等谬论可以休矣》的文章,有力批驳了“藏文化毁灭论”的谎言。2007年,参加了国家民委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成就展暨民族语文国际学术研讨会”,用大量的文字和图片向国内外全面介绍了我区自改革开放以来藏语文发展的真实状况。2008年,在区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着重宣传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藏语文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

(四)藏语文工作机构不断健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了保证藏语文工作的正常开展,2003年区党委、政府专题会议上,把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行使行政职能,与自治区编译局同一规格、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确定各地(市)藏语文工作机构与编译室合署办公,为正县级规格;自治区涉农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设立和恢复翻译机构,在现有编制内自行调剂安排;各县必须设立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和正科级翻译机构。2005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了自治区新词术语藏文翻译规范委员会。在2010年机构改革中,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增设了藏语言文字规范处,并增加编制5人。各地(市)均设有藏语委办和编译局,绝大多数县设有编译室,其中40个县设立了正科级编译室,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翻译人员。并从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各级藏语文编译部门的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为推动藏语文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区藏语文工作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藏语文(编译)部门职责发挥不够,工作相对滞后,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需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藏语文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藏语文工作放到应有的地位;藏语文(编译)部门自身建设亟待加强,如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业务经费少,工作条件差等等。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

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藏语文工作放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思考,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把握,放在全面贯彻自治区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中去管理,放在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任务中去推进,确保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根据这一基本思路,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藏语文法制建设。一是抓好藏语文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抓紧启动第二次修订《规定》工作,制定《规定》的《实施细则》,使藏语文工作更好地走上法制化轨道,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二是抓好藏语文政策的研究工作。坚持党和国家民族语文方针政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我区藏语文工作的政策建议,更好地推动藏语文工作科学发展。三是抓好对藏语文的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由藏语委办、工商、城管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强藏汉两种文字行文的督查,加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标识用语用字的监管,加强网络、音像制品、手机等新兴媒体藏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管,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推动藏语言文字法规列入普法计划,切实提高社会各界自觉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的法律意识。

(二)着力加大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力度。一是按照“双语并重”的原则,大力培养和培训双语教师,进一步完善双语教学衔接体系和教学模式,加强语文基础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使藏族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能熟练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二是加强双语社会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和农牧民双语水平。针对基层干部职工、农牧民语言学习时间不足、学习方式单一等现状,通过开办双语培训班、扫盲夜校、广播电视教学节目,编制有针对性的教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等形式,为全区基层干部和农牧民双语学习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建立双语学习培训考核制度,抓好全区基层干部职工和新录用公务员双语培训测试工作,重点推进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工商、金融和邮电等公共部门和乡镇干部、窗口行业服务人员的双语培训和测试工作。

(三)着力推进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一是加强藏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组织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应用问题进行研究。以区内外民族院校为依托,培养藏语言文字科研人才。二是整合资源,与相关省区协作开展好藏汉翻译新词术语审定,并编撰《藏汉翻译对照词典》,积极开展藏语标准语的制定工作。三是与其他藏区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交流,要进一步整合藏文软件资源,加强现有软件的升级完善,开展藏文软件培训,以更好地实现藏文软件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满足社会各界在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需求,不断提升藏语文信息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是加强《西藏藏语言文字网》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管理系统,丰富藏、汉文版信息,努力把网站建设成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重要阵地,交流和促进藏语言文字发展的专业网站,推进藏语言文字信息化、网络化进程。

(四)着力促进藏语文翻译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切实做好党和国家重要文献文件、法律法规和重大会议的藏语文翻译工作。依法做好藏语文翻译在立法、行政、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使用工作。发挥藏语文翻译工作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好各级编译部门和译协人才聚集、学术水平较高的优势,做好影视作品、文艺作品、实用科学技术、就业常识和法律知识等内容的图书和音像制品的译制,增加藏语文的知识储量,增强藏语文的功能,扩大藏语文的影响力。做好藏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翻译,促进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和提升。三是发挥藏语言文字工作在“走出去”战略中的作用,不断扩大藏语文翻译工作交流,促进与其他省区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翻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译文质量。

(五)着力加强藏语文(编译)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积极发挥班子成员带头引领作用,突出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二是加强机构建设,研究探索藏语委办(编译局)机构改革与增编工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为藏语言文字工作服好务,为自治区发展大局服好务,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好务。

责编: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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