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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藏语言文字的历史规范和现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8

 

 

中国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劳动、文化交流、商贸交易以及宗教、民俗、婚姻等社会活动中,共同创造了中华五千年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与此同时也形成了各民族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字。无论是哪种民族的语言文字都要遵循一个共同的特点――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标准性。�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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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五十六个民族成员之一的藏族,同样创造出了本民族的统一的、规范的、标准的语言文字。其语言文字的创造历史可追溯到几千年前,虽然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藏文的创始、语言文字的形成历程以及藏语标准化的三次改革时间等方面均持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但是,有一个共同的认识:自吞弥・桑布扎以来,藏族就有了一个较规范的、标准的语言文字。也就从那时起掀开了藏族的高僧大德们博览众采,吸收优秀文化之所长,在原有文化的基础上,有了相继大量地将印度、大食、汉地等地的因明学、韵律学、天文学、声明学、医学、诗学等等多门类学科翻译成藏语言文字的漫长历程。正是有了一代又一代致力于语言文字交流与发展的先驱者,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才得以日臻完善。��

藏族历史上早期佛经翻译大师赖当芒波;前宏期“七觉士”之一巴塞囊;早期密经翻译家毗如择那;藏传佛教东律初祖、后宏期时代的喇钦贡巴饶塞;宁玛派三宿之第一代大师释迦琼乃;噶当派创始人仲敦巴・嘉瓦郡乃;萨迦派第五代师祖八思巴・洛哲坚赞;噶举派第二代大师米拉日巴;夏鲁寺著名史学家布敦・仁钦朱;觉囊派创始人宇摩弥觉多杰;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罗桑扎巴等等都是将藏族语言文字推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楷模。��

赞普赤热巴坚时代,按《翻译要领》的有关规范性管理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公布于众后,对著书和译文进行严格的语法规范管理,词汇的标准和统一应用进行严格审定,在语言文字的应用上实现了高度的统一和规范。据《声明学纲要二卷》记载,当时还成立了以赞普赤热巴坚和法臣巴吉永旦为首的专门的语言标准化领导机构,这一机构负责审理和统一所著和所译的词汇。无论哪派的高僧大德,所翻译的著作都要对其中的语法、词汇进行严格的统一和规范,否则,就不能雕刻在木刻板上。该书中还强调,“诏书中的翻译规则和已厘定的对照词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在翻译中遇到新词术语时,各寺院或学校不得各自译定,应先了解该词语在原文中的具体意思和语法结构,然后找出对等或相应对等的词语进行对照翻译,并把对照的词目呈报给赞普、大译师和校审人员进行审定。这样才能准许编入《双语对照词目卷帙》。”综上所述,严格的翻译标准促进了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进程。��

到了十八世纪初,出生于四川甘孜地区的噶玛噶举派大学者司都・却吉郡乃在前人高僧大德们研究的基础上,历时八年,终于在他45岁时撰写完成了集统一、标准、规范化为一体且久负盛名的《司都文法广释》。几乎与他同时代的还有札德・仁青董周所作的《札德文法学》,随着这两大语法学书籍的诞生,不仅在当时形成了两大语法流派,而且也为以后藏语言更加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语言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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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除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对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外,还在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扫盲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以及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中,对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些自治区和多民族省、自治州、自治县还制定了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专项条例或工作条例。对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倍加重视,不仅先后在北京、成都、兰州、西宁等城市建立民族院校,学习、发展和应用藏文化,而且在五省区建立了不同规模的民族出版社。为继承、发展和推广规范的藏语标准语,国家先后出版了藏文版本的文学、历史、地理、医学、哲学、宗教、自然科学等多门类学科以及汉藏对照词汇、藏汉对照词汇、藏文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其中,《藏汉大词典》搜集了五万余条词语,是目前我国最具权威的一部大词典。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汉藏对照词典》在1976出版的基础上,由西藏人民出版社、青海民族出版社、四川民族出版社、甘肃民族出版社、云南民族出版社、北京民族出版社共同协作编纂的1991版《汉藏对照词汇》共收集八万余条词汇。《汉藏对照词汇》除一般的词语外,为实现古为今用,洋为我用,还收集了一些常用的文言词语、成语、谚语、箴言、方言词以及各学科的常用词汇,其中,不泛藏文本身的翻译词汇。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涵盖大量词汇的各类工具书的面世,藏语言文字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

改革开放后,国家先后协调和组织藏学界的知名人士规范和统一藏语言文字,编辑和出版规范的词汇学、语法学、文法学以及修辞学。进一步强化了藏语言文字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的形成。如著名的书籍有1985年由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毛儿盖・桑木丹所著的《语法明悦》;1983年由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格桑久冕所著的《藏文文法教程》;1987年由青海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才旦夏茸所著的《藏文文法》;1987年由青海民族出版社出版的马进武所著的《藏语成语集》;1983年由青海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桑杰所著的《现代藏语修辞学浅谈》等等。��

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政策措施。1980年初,中央有关部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1981年四川省政府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第二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民族语文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讨论研究了民族语文工作如何为实现四化服务的问题;19837月,在阿坝州召开了四川省藏族地区第一次藏语文教学工作会议,制定了一些有利于发展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恢复和加强民族语文教学工作,使民族语文教学工作开始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气象;1984531,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制法》,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十分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19859月,在甘孜州召开了四川省藏区第二次藏文教学工作会议,落实了中小学藏语文教材编写出版和藏文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在国发〔199132号文件中明确了民族语言文字的指导思想和具体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语言文字平等原则,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从有利于各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慎重、稳妥地开展民族语文工作,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进行马列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促进民族语文的翻译、出版、教育、广播、影视、古籍整理事业;推进民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西藏和平解放后,为促进藏语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党和政府历时近20年的研究,于l987年制订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1988年西藏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兼任领导。各地市州均成立了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据悉,这是第一部藏语文学习、使用和发展的正式法规,也是中国第一部为发展和保护一个少数民族语言而制定的专门性法规。此次出台的法规共19条,其中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字,开设藏语文课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同时可以开设外语课程。法规规定,自治区采取措施培养藏文教师、编辑、作家以及研究藏语文的专门人才。同时法规还明确要求,西藏城市公共场所设施、广告、招牌、区内生产、在区内销售的产品,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并应书写规范、工整,译文准确。与此同时,藏文编码国际标准于1997年获国际标准组织的通过,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从此也使藏语言文字在计算机信息化的进程中又迈进了一大步。�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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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新闻媒体架起了普及藏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的桥梁。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共同进步,才能体现人类的文明程度。在推广和应用规范标准的藏语言文字过程中,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起到了重大的桥梁作用。这些新闻媒体以自身的快捷敏锐、内容丰富、点多面广等优势向社会传播了有趣的社会信息,最新的科技术语,深邃的理论思想。可以说,新闻媒体在为广大读者、听众和观众及时传播党的声音、群众的呼声、社会进步的同时,把统一、标准、规范化的藏语言表达方式传播给了千家万户,在一定程度上以最直接、快捷、感观的手法促进了藏语言文字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普及。��

目前就藏语言文字规范化与标准化的现状而言,最主要、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在于加强对新词术语的统一。可以说全国五省区相关部门已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藏族主要分布在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五省区。长期以来,因其分步的地域广,各地区语言在表达形式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为进一步促进全藏区使用藏语言文字的标准化,及时规范和统一层出不穷的新词术语,全国五省区广播电视系统每两年举行一次业务协作会议。会上,除评选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外,最重要的一项议程就是讨论并统一两年来所收集到的使用频率最高而又未被统一的新词术语。与此同时,全国民族语文翻译讨论会也每两年举行一次学术研讨会,其主要议题是通过提交论文探讨翻译理论的同时,共同制定和规范新词术语的标准。全国五省区藏文报也每一年举行一次业务协作会议。会上,除评选好新闻、好译文、好图片,优秀论文,以及交流各报好的办报理念外,还有一项重要议程――收集、讨论、规范、印发各报社提交的新词术语。自1998年在西藏日报社召开第一届全国五省区藏文报业务协作会议至迄今,共规范和统一了近千条词汇。通过以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藏语三大方言体系――卫藏方言、康方言、安多方言中,同一词汇汉译藏的差异得到了逐步的缩小和规范。藏语三大方言的主要差异在于语音的表述方法即语音的差异,然而文字的语法规则和运用是高度一致的。随着民族文字的发展,无论是广播电视,还是报刊杂志,无论是平面媒体,还是光纤通讯,都在其各自的宣传阵地积极主动地将通过规范和统一的藏语言文字加以推广运用。��

目前,五省区教材协作委员会作为全国五省区最具权威性的藏文标准语推广机构,在统一和规范藏语言文字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该机构每年审定的教材与全国通用的高中以下人教版教材完全同步,在教材翻译审定工作中,教材协作委员会抽出各地的精兵强将,规范和统一各学科的概念、定义和定律的翻译标准,在充分应用已约定俗成的概念、定义的同时,创造性地统一和规范新词术语,使藏语标准语的推广得到了更好的完善。迄今为止,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所开设的藏语课程中除藏语文以外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内容都与“全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汉文同步教材的内容完全相同。为了便于教学,五省区教材协作委员会出版了关于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课程方面的统一的、规范的、标准的汉藏对照词汇集,这项工作的完成,不仅对从事教学及双语工作的编辑、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参考的便捷,同时还有利于更加广泛深入地推广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今天,藏语言文字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优秀语言文字基础上不断创新,使其在各个领域的使用频率明显提高起来。特别体现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现代医学以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运用上。��

迄今为止,出版界出版发行的规范标准的译文--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方面的书籍不胜枚举,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藏语言文字与现代科学文化的融会贯通。但我们所看到的是目前各地区从事藏语言文字的工作人员,在翻译现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过程中,出现的新词术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最具权威性的藏文翻译统领机构,加之各地方言的差别,某些新词术语的译法在一定程度上,以及一段时间内会有所差异,这种状况若任其发展下去必将对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带来不利。当前在某些领域的翻译已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这将会对藏文化的统一和规范带来严峻的挑战。我们知道:文字是语言的代替物,同时又是语音的符号,语言的活动必须受文字的约束,也就是必须以语言文字规律去指导和规范人类的语言活动。词汇的不统一和不规范必将严重影响标准的藏语言文字的推广及运用。对此,笔者认为全藏区中最能快速及时面对传播新词术语的各新闻媒体将其规范、统一的新词汇推广运用方面应起到引领作用,要求各地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广播电视还是报刊杂志都应在加强交流学习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将现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词术语加以规范和统一,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这项工作若能持之以恒必将对原本规范和高度统一的藏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的意义。反之,将阻滞传承和发展优秀藏文化的进程,导致原本达到一定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的藏语言文字再度步入四分五裂的状态,以至于对今后广泛地推行规范的藏语标准语将带来重重困难。因此,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的这项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历史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人类的语言也将会随之丰富起来,就其藏语言文字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的现状而言,目前在一定范围内所达到的统一与规范的程度仍远远不够,倘若藏语言文字只局限于传统文化的发展,不及时去吸收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在诞生的新的语言文字并将其通过教学、宣传等前沿阵地加以规范与统一的话,那么在不久的将来藏语言文字将陷入语言的贫乏区,藏文化的发展也将无从谈起。因此,推广及进一步完善规范标准的藏语言文字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近年来,在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推广工作方面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正如以上所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词术语层出不穷,这不仅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合作、相互交流、积极为藏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的进程添砖加瓦,更需要从事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各个行业的工作人员在继承和发扬传统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不断更新和掌握通过统一和规范的各类新词术语,致使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进程步入一个良性快速的发展轨道。 �お�

 

作者:林修 四川省阿坝州阿坝日报社藏编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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