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在西藏的实践
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西藏自治区编译局副局长
洛桑土美
西藏自治区是我国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2004年底总人口为270.17万人,藏族人口为250.72万人,占92.8%以上,其中农牧区人口占85%以上。藏语文是中华民族语言文字中具有悠久历史,表达功能完备的古老语言文字之一,它承载着藏民族的历史和文明,代表着藏民族的特定思维方式和习惯,是中华民族多元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占92%以上藏族的重要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西藏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从组织领导、法规建设、方针政策、队伍培养、经费投入等方面大力加强藏语文工作,充分保障了藏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使藏语文工作由1959年以前的没有专门组织、没有专门队伍、没有计划安排、没有经费投入的社会个人行为转变为有法可依、有专门组织、有专门队伍、有计划安排、有经费投入的社会行为。西藏各级政府和藏语文工作部门,广大藏语文工作者,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藏族人民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使藏语言文字随着西藏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和发展。同样,藏语言文字的广泛使用和发展,又对西藏的“三个文明”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藏文工作部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为了保证藏语文工作的正常开展,1956年自治区筹委会办公厅秘书组配备了专职翻译人员。1961年成立了治区筹委会办公厅编译室,“文革”期间全区翻译机构相继撤销,翻译人员也调离翻译工作岗位,自治区筹委会办公厅编译室和秘书处等合并为文编处,领导讲话、报告、材料大多只用汉文一种文字。粉碎“四人帮”后,1979年6月成立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编译处和各地市编译机构。1985年3月根据中发〔1984〕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在原有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编译处和各地市编译科的基础上,成立了正厅级建制的自治区编译局,将各地市编译科升格为正处级建制,并相继成立了各县翻译科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的编译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编制。 1988年自治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藏语文工作的总体协调和领导工作,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现更名为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历来由自治区主席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担任,下设正厅级办公室。此后各地市和部分县也相继成立了藏语文工作领导机构;目前,从自治区到各地、市、县都有从事翻译工作的专门机构和藏语文工作部门。1993年自治区为了加强和促进区内外翻译学术研讨和交流,批准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翻译工作者协会,协会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汉藏翻译学术交流活动,协会成立以来先后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学术交流会议,积极地参与了中国译协组织的许多国内外学术活动。目前,拉萨、日喀则、山南、那曲、昌都等地区也相继建立了地市级的翻译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在加强藏语文和翻译工作的组织建设的同时,重视汉藏翻译和藏语文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从五十年代初开始,国家在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区内外大专院校培养出了一大批从事汉藏翻译和藏语文工作专门人才,他们在西藏的各条战线上,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中涌现出了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成果突出,在藏学界、翻译界乃至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藏语文工作知名人士。目前西藏专门从事汉藏翻译的人员近1000人,翻译内容几乎涉及所有社会行业。在现有的具有翻译专业职称的人员中,有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10多人,译审、副译审50人,翻译148人,助理翻译113人,除以上具有翻译专业职称的人员外,还有很多是具有行政职务的翻译工作者。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的翻译量为5000多万字。
二、藏语文的法制化建设
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西藏的藏语文工作,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强调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保障藏族人民学习、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权利。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的第九条就专门提出了“依据西藏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解放军进军西藏时毛主席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强调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1957年8月4日周恩来总理在《关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几个问题》的讲话中指出:“民族语言文字,就要尊重它。没有文字的要按照本民族的意愿帮助他们创造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主要民族的文字应该成为第一种文字。”1961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对在藏干部明确要求:“凡是适宜留藏工作的要留下来长期工作,培养提高,并且坚决组织他们学习藏语藏文,五十岁以下的干部一定要学会使用(也要帮助藏族干部学好汉语文),为长期建设西藏努力奋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批转了西藏自治区党委《关于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的意见的通知》,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热地同志(时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主任)指出:“藏语文工作很重要。自治区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藏语文工作的领导,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当前我区在使用藏语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6个专门文件,对藏语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作了多次反复强调,对藏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机关单位行文使用藏文作了具体要求和规定。与此同时,为了将藏语文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1987年7月9日自治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共16条;1988年10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藏政发〔1988〕70号),共13章61条;2002年5月22日自治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共19条;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在修订《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城市社会用字的管理,2001年11月1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拉萨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藏语文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现代信息等社会各个领域里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凡下发到县级以下的文件、材料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其他宣传材料都译成藏文,并尽可能地做到与汉文同步下达。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召开的大型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全部材料或主要文件材料都有藏汉两种文本,基本上保证了中央及区党委的重要精神在广大群众中的宣传和贯彻。区党委十分重视《西藏通讯》藏文版的翻译发行工作。1999年初,中央办公厅正式发行《中办通讯》汉文版后,区党委决定在原有的《西藏通讯》藏文版的基础上吸收《中办通讯》有关内容和区党委的重要文件,由季刊改为月刊,由自治区编译局负责翻译,及时把党中央及区党委的决策和指示传输到基层,用以指导基层工作,至今已发行近60多期;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主办的月刊《西藏纪检监察》多年来坚持用汉藏两种文版出刊,至今已出144多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刊《西藏人大》坚持用藏汉两种文版,将我区地方性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材料,及时汇编成册,分发给全区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以国务院文件、自治区政府重要决定和政府领导讲话为主要内容的《西藏政报》藏文版(月刊)已于2004年正式出版发行。自治区政协主办的《文件汇编》和《文史资料》都有藏汉两种文版,至2004年底分别出版发行了18期和24期。自治区各厅、局、部委凡涉及农牧区基层的文件都基本做到了同时使用藏汉两种文字下发。各地市下发到县及乡镇的所有文件都同时使用藏汉两种文字,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实行了发到乡镇的文件没有藏文可以不执行的规定。
(二)藏语文在新闻媒体中得到广泛应用
西藏日报社坚持办好藏文报,重视藏文版《西藏日报》的编发工作。藏文版《西藏日报》有一个版面是直接用藏文编写,有时还能达到两个版面,重要新闻稿件均能在当日或次日见报。《西藏日报》藏文版从2002年7月31日起正式扩版,使每周的藏文报从28个版面增加到36个版。每日发行1.6万份藏文报。几年来,不断加强对藏文采编人员的培养,已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强的藏文采编译队伍,《西藏日报》藏文编辑部现有55人(其中专门从事汉藏翻译的21人,他们当中副译审4人,翻译13人,助理翻译4人;编辑、校对34人,其中高级编辑2人,主任编辑2人,编辑17人,初级1人),专业、业余藏文报通讯员100人左右。西藏日报社投资建立了计算机藏文版系统,不但提高了办报质量,还为传播现代信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97年,西藏日报社藏文编辑部还创办了藏文版《致富之友》手册,为广大藏族农牧民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科技知识,掌握致富经验和方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98年又成功地举办了五省区藏文报协作会,为加强协作,提高藏文稿件质量,推动藏文新闻术语标准化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自1959年1月1日建台以来,始终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和“以办好藏语节目,面向基层,面向农牧民为主”的方针,坚持重点办好藏语广播并不断改进和增加节目内容。目前,西藏电台所有对内、对外的藏语节目和文艺专题节目全部实现了主持人形式,藏语编播系统基本做到了节目栏目化和采、编、译、播一体化。2000年,对农牧区广播节目中又增加了9个藏语栏目;在“对国外藏族同胞广播”中开设了《故乡话题》等四个藏语栏目,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2001年10月1日正式开办了两个多小时的康巴藏语广播。至2004年底,西藏台共开办了20个藏语节目,藏语综合频道每天播音达21小时,康巴藏语播音时间每天已达16小时以上,并且做到了重大新闻与汉语同步播出。年编播能力达到1800小时,比1978年增加了一倍,广播覆盖率已达百分之83.1%。
西藏电视台1985年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和坚持藏语节目的制作和播放,除办好新闻性、服务性节目和做好电视片译制工作外,还定期地播出藏语专题节目,特别是影视剧的翻译播放深受农牧民群众和城镇居民的欢迎。电视台每年举办的藏历年文艺晚会、以及“三下乡”等以藏语为主的节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电视译制工作成绩显著,年电视剧译制量已达120小时。为了进一步贯彻“办好藏语节目,为西藏人民服务”的方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怀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藏语电视频道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上星,结束了我区没有藏语电视频道的历史。2003年西藏卫视藏语频道顺利落地尼泊尔。藏语卫视频道的开通,使西藏全区,特别是阿里等边远地区和边境地区,以及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的广大藏语观众都能收视到藏语节目,藏语卫视频道收视率大大提高。目前藏语电视栏目有20个,每天播出时间达18个小时,电视覆盖率达到百分之84.5%。藏语文在新闻载体中的广泛应用,为在区内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西藏的发展变化,推广科技知识,丰富广大藏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抵御国际反华势力和达赖集团在精神领域的渗透,维护西藏的稳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相信经过国家正在实施的“新西工程”,广电事业将会有新的更大发展。
(三)教育、科技部门贯彻“科教兴藏”战略,重视藏语文教学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双语教学体系,不断提高藏语文课的教学质量,科技部门积极推广科技知识。
1、在学习藏语文,提高藏族人民文化素质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1959年以前的旧西藏,只有领主子女和少数僧尼才有受教育学习藏语文的权利和自由,而广大劳动人民的子女根本没有受教育学习藏语文的权利和自由,那时西藏除在拉萨有3―4所私塾外,没有一所正规意义上的学校,西藏的文盲率高达95%以上。1959年以后,广大劳动人民得到了学习的机会,藏族人民受教育的面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西藏有高校4所,中师1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中学105所(其中高级中学9所,完全中学96所),小学892所,教学点2020个。各级各类在校生453382人,其中研究生59人,普通本科生10409人,中职(中师)6718人,高中生22076人,初中生92060人,小学生322060人,适龄儿童入学摔达87.2%。全区教职工27708人,其中专任教师21538人,少数民族教师16225人,占专任师资的75.33%。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现有藏文专任教师10927人,其中高校的64人,中专藏文教师60人,中学藏文教师603人,小学藏文教师12752人。自治区通过办夜校和成人学校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青壮年文盲率由1987年的85%下降到现在的30%以下。
自治区规定在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都应学习藏语文。不少在藏的汉族干部特别是在藏的基层汉族干部,采取办藏语培训班等多种办法学习藏语文,不仅出现了部分精通藏语文,能熟练用藏语跟群众进行交流的汉族和其他民族干部,而且懂一些生活简单用藏语的汉族和其他民族干部越来越多。
2、自治区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央历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积极探索研究建立和完善双语教学体系,同时始终把藏语文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课和基本的教学用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藏语文课的教学质量。进入新世纪、新时代,我区藏语文工作主管部门协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本着“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不断探索和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的路子和方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目前,农牧区和城镇部分小学把藏文作为母语,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其它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坚持从实际出发,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在用藏语授课的同时也得用汉语文授课,并坚持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现在全区中学共有藏语授课班102个,另有部分中学的部分课程也用藏语授课。自1989年起,西藏大学连续开办初中藏语授课师资班,到目前为止,共培养了1438名初中藏语文授课教师,并完成了19门藏文教材的编写改写工作。近年来,为解决我区基层文秘和翻译人才短缺问题,西藏大学举办了以汉族生源为主的双语兼通行政管理本科班5个、招收165名学生,大专翻译专科班2个、招收60名学生。自治区教材编译中心的藏文教材编译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已编译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共16门学科的181种课本、122种教学参考书和16种教学大纲。编译审定了政治、物理、数学、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等8种专业术语的汉藏对照词典,共收录12万多条名词术语。组织翻译了55种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发行约55万册。另外还制作了大量藏语教学资料、图片等。这些工作,为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打下了基础。
3、自治区科技厅和科协积极办好藏文版的《西藏科技报》,并把原来的旬报改为周报,1998年又扩大了发行量。为了向我区广大农牧民群众传播科学种田、科学养畜、科学防治疾病等实用科技知识,他们先后编译出版和发行了各种藏文科普图书108种,录制下发了一批介绍农业先进技术的藏语电视宣传片。2000年投资协助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了图文并貌的藏文《少儿科学读物》三十本,而且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在《西藏日报》藏文版上开设农村科普栏目,在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和西藏电视台藏语频道中开办了《空中学校》和《科技长廊》等节目。这些举措为实施“科技兴藏”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司法机关在执法、法制宣传等工作中注重藏语文的使用,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针对我区的实际,对藏文的人民来信、申诉、控告、检举均与汉文同等对待受理,答复均使用两种文字,有关业务的专用司法文书均已译成藏文,并以两种文字印制。近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编译出版了14万字的藏文《法律常用知识问答》、《国家赔偿法问答》、《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与罪行对照》等法律读本,先后收集译编了近2000条法律术语下发基层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组织专人编译的《法律法规汉藏对照词典》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已于2002正式出版发行。区司法厅和区普法办编译出版了120多万字的藏文《常用法律读本》上、下两册。上述工作,为在广大藏族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学法、懂法、用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五)邮政、通信等服务行业始终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方便了广大藏族群众,同时也促进了行业自身的发展。自治区邮政局和电信局要求邮电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业务范围内的藏汉两种用语,1990年开始至今坚持翻译《西藏邮电(信息简报)》300多期,改变了只有汉文简报的状况。邮电宣传材料、挂图、横幅及营业场所的所用标记和电信业务用语均使用两种语言文字,并出版发行了《邮电汉藏对照词典》,开辟了藏文电报和藏语寻呼台服务项目,2005年又开通了小灵通藏文短信业务,方便了广大藏族群众,促进了我区邮政、通信事业的发展。
(六)文化、出版部门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自治区文艺系统重视藏语文的使用,积极培养以藏族为主的文学艺术人才。目前,我区出版的藏文文学艺术刊物已发展到5种,其中《西藏文艺》和《邦锦梅朵》两个刊物,已出版100多期。中长篇藏文小说及文学创作集出版了30多部。西藏社科院主办的集西藏历史、文化、经济、古籍研究等为一体的《西藏研究》藏汉文版在国内外已享有较高名誉,自创刊至今藏文版已经出版发行92期,汉文版已经出版发行93期,搜集整理藏文史诗《格萨尔王传》旧版本80多部,已经出版的35部,整理录入艺人说唱本130多部,已出版的有30部。近年来,从事藏文创作的作家、艺术家,先后创作出版了3本藏文作品选集和10多本藏文小说,完成了音乐、舞蹈、美术三大集成的收集整理工作,许多作品在全国和自治区文学评奖中获奖。同时,《水浒传》、《西游记》、《一千零一夜》等中外名著也被翻译成藏文,并出版发行与广大藏文读者见面。全区各专业文艺团体,结合科技、卫生、文艺“三下乡”活动,精心编排了许多小品、相声,并用藏语表演,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出版部门除保证中小学课本的出版外,也很重视藏文版图书的出版,近年来,共出版藏文图书441种,许多高质量的藏文图书还在国内外获奖。同时,坚持翻译出版由中宣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藏文版《半月谈》创刊9年来至今已出版发行231期、90多万册,其中向我区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免费赠送达60多万册,成为我区乡村基层干部的良师益友,被评为2003年全区优秀刊物。目前,我区正式出版发行的藏文报刊杂志已达22种,其中藏文报8种,藏文期刊14种,自1980年至2001年藏文期刊共出版1176期,5183200册,平均每星期出版4407册。这些报刊为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介绍我区改革开放和稳定局势的重大成果,研究雪域高原的文化艺术、风土人情,促进“科教兴藏”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
(七)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社会历史和语言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包括藏语文在内的我国少数民族语文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与汉语相辅相成、并存并用,共同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为了使藏文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区从1993年开始研制藏文编码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经过藏语文、计算机、信息技术标准专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研制藏文编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最终方案的任务,并经过国际标准组织的多道严格的程序和数轮投票,于1997年获得顺利通过,使藏文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中成为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获得全球信息高速公路通行证的文字。同时国家已正式公布了《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和《藏文编码字符集点阵字型第一部分―白体》两项国家标准。
为了彻底解决藏文标准化方面的技术难题,研制出较高水平的藏文软件,加速藏文信息化进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从2002年开始,确立以我为主,国内开发,不搞低水平重复开发和先标准后开发的藏文软件开发思路,着手开展了研制国际标准框架下的国家标准工作,近三年来经过艰苦努力,已经研制出《信息技术
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A》 《信息技术 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B》《信息技术
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及扩充集A)24Í48点阵字型 吾坚琼体》《信息技术 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B)24Í48点阵字型 吾坚琼体》《信息技术 藏文编码字符集键盘字母数字区的布局》等五项国家标准,为彻底实现藏文信息化,现代化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我们开展了藏文软件的研制工作,2003年,我们与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签订了合作开发《基于Linux的跨平台藏文信息处理系统》的协议,并于2005年7月完成研制工作,顺利通过验收。2004年8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信息产业部签订了《关于藏文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合作协议》,协议涉及藏文书版系统从doc提升到windous XP、藏文windous
操作系统研发等九个方面基础性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从今年开始陆续进入实质性研制阶段,两年以内可以正式出产品。以上项目的启动,使藏文标准化工作和藏文软件开发工作将实现重大突破。2005年7月在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语委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有藏汉两种版本的西藏藏语文工作网站正式开通,网址是(http://www.xzzyw.cn)这些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护和发展藏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视与关怀,有力地驳斥了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诬蔑我们毁灭藏民族文化的谬论。
藏文术语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为此,从1995年开始,在全国术语标准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规范程序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区着手开展《藏语术语标准化工作的一般原则与方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确定理论原则。这是一项难度较大,从未进行过的工作,但经过研制人员的努力,已经完成初稿的起草任务,并上报了国家有关部门。近几年我们加大了新词术语的审定和统一工作的力度,先后召开了多次有各行各业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审定统一了3000余条有关市场经济和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藏文术语,并以活页形式下发区内各地市编译机构和区直新闻等有关单位,发送到五省区民语委、院校和内地有关部门,而且刊登在《藏语文工作》刊物上,以便达到藏文新词术语在使用上的统一;2003年以来,我们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审定了近6万条科技术语;2004年,为适应藏文软件开发工作的需要,我们翻译审定了8000多条计算机界面术语。2005年底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西藏自治区藏文新词术语规范委员会,从而保证了藏文新词术语规范工作健康有序,持久不断地开展下去。同时,我们在国家教育部的支持下,正在研究制定藏语标准与的方案。
近年来,我区社会用字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用字内容多、范围广、涉及面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藏文社会用字的形式、种类大量增多。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社会用字翻译混乱现象,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先后多次开展了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纠正了社会用字上的混乱现象。特别是1999年以来,围绕多项大型庆典活动,全区各级藏语委办与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联合,对以拉萨市等城镇为重点的全区各地市普遍开展了数次社会用字大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纠正了大量的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使我区的社会用字基本上走上了规范、美观、整洁的轨道,显示了我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仅2003年为例,拉萨、山南、阿里、林芝等地共检查6776处,其中合格的有4382个,不合格的2364个,彻底纠正的2364个。
(八)藏文古籍抢救、整理、出版工作成效显著
藏文古籍是藏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丰富多彩、独具雪域文化个性特点的传世精品和绝代佳作,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卷帙浩繁、种类众多、门类齐全,分布之广,可称得上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巨,在我国少数民族古籍中当居首位。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弘扬藏民族优秀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江泽民同志指出:“整理出版古籍,继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古籍的整理出版工作。1984年国办发30号文件批转了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民族古籍的请示报告,进一步强调了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确定了这项工作的方针政策。1997年国家民委启动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这一宏大的民族文化工程,这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把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工作当作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功德无量的工作,当作科学继承和健康发展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锻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团结和西藏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大事,克服经费严重不足等各种困难,已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261部,近1亿3千多万字。从1999年开始开展《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藏族卷〉西藏分卷》的填卡、编目、编纂工作,截止2004年底,共收录条目10500张,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藏族卷〉西藏分卷》第一部2566个条目,第二部2621个条目的审定出版工作,完成第三部3000个条目的审定工作,第四部正在整理、编纂之中。以上这些全部工作约占整个古籍编目西藏分卷的8%左右,下一步古籍编目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九)翻译事业迅速发展。随着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密切,藏文翻译任务越来越繁重,涉及的学科领域越来越多,对翻译质量和手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自治区编译局、藏语委办和西藏翻译工作者协会坚持举办翻译培训班,从1993年开始,至今已举办10期,培训400人次;与此同时,各地区藏语委办也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了基层翻译人员。积极组织翻译学术研讨会,派员参加各种全国和国际性的翻译学术活动,1994年在我区举办了全国第二次暨西藏首届藏语文翻译学术研讨会,先后派员参加了在北京、青海、甘肃、新疆等地举办的全国性的翻译学术研讨会和在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举办的世界翻译大会和亚洲翻译论坛等翻译学术活动;2004年底西藏翻译协会积极地参与了在北京举办的全国翻译作品成果展,2005年西藏翻译协会又成功地承办了第11次全国少数民族翻译学术讨论会,博得了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主动争取去内外有关部门的支持,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到 翻译工作中,实现了翻译手段的现代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翻译工作者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翻译手段逐步实现微机化操作,翻译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目前,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的翻译室和各地市的编译室及部分县的翻译科室实现了微机化操作,自治区编译局还开通了全区各地市翻译部门的局域网络。我区的翻译队伍担负着法律、新闻、公文、科技、教育、文学、医学、影视等多种学科领域的繁重翻译任务。翻译工作在我区各项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有力地促进了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藏语文的规范标准工作滞后。比如说:新词术语,现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的不断发展和日新月异,新词术语层出不穷,而且这些新词术语,随着现代信息传播范围的不断扩展,和信息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通过各种信息传媒渠道,每时每刻出现在我们的语言生活中,而我们把这些新词术语藏语化、并且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其速度相当缓慢,远远达不到语言生活的实际需要;再如:藏语书面语的规范,在藏族历史上曾搞过三次规范,最后第三次规范距今已有八百年以上的历史,此后一直到现在没有进行过规范。
2、藏语言文字的研究与改革工作滞后。社会在前进,历史在发展,语言文字也要与时俱进。现代藏文的产生到现在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这一千多年来,特别是近五十年来西藏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藏语言文字,曾经为少数封建农奴主掌握的统治藏族人民的工具,如今变成了为广大藏族人民群众所掌握的接受科技知识,了解社会信息,交流自己感情的工具。藏语言文字所要承载的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保持传统精华的同时,对不适应的方面需要与时俱进,加以必要的改革。
3、藏语言文字信息化滞后。
藏文信息化工作从八十年代初开始,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英文、汉文等强势语言相比信息化程度还很低。
今后我们将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化大局意识,从有利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藏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学习吸收先进民族的先进经验和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高度出发,继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藏语文的法制化建设;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研究拟定全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搞好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指导和推动全区藏语文翻译、出版、教育、科研、新闻、广播、电视、电影和古籍整理事业的迅速发展;推进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协调解决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中的问题;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我区“一加强,两促进”历史任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