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视角的多元标准与日常语言的大众取向 ——谈“语言识别”中的“语言”
语言识别问题,从国际到国内,从学界到民间都是备受关注;在一些具体语言的归属问题上不时伴有争议,难以取得统一认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ISO最新语言代码标准(ISO
639-3)的登记机构暨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SIL International),以及SIL主持的著名网站“民族语”(Ethnologue),把汉语分作14种独立语言,这对于中国的语言学者尤其民众来说恐怕是难以接受的。又如,嘉戎是藏族历史上具有重要文化意义的地区,国内外语言学专家多把藏族地区的嘉戎话看作是与藏语不同的一种独立语言,然而近年来也受到诸多藏语学者和民众相当强烈的质疑。
语言识别,从根本上可以说关心的是界定何为“语言”何为“方言”,或者如何确认“某一种语言”为“这一种语言”而非“另一种语言”的问题,归根到底涉及如何界定“语言”。
“语言”一词,一方面是语言学领域的重要术语、基本概念;另一方面,又是人类自然语言普遍使用的常用词汇。这两个层面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总是一致。因此,语言识别的理论与实践,必须直面“语言”概念所处的这两个不同层面,尤其当这两个层面的意义相冲突的时候。概言之,一方面,作为学术用语的“语言”,其界定与识别,应当允许有多元的视角与标准;另一方面,作为日常语言常用词汇的“语言”,语言的界定与识别,又要重视使用语言的大众主体,亦即尊重母语者的态度。
学术研究,尊重多元标准,本来毋庸赘言。不过,由于“语言”这一概念在语言学领域的特殊地位,值得略加讨论。可能有人会认为,“语言”是语言学最核心和基本的概念,因而“语言是什么”的问题须得有个明晰和统一的认识,而不能各取所需有“多元”的界定。实际上,学界不乏这方面的讨论、忧虑乃至从本质上力求解决的努力:一个学科连最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似乎谈不上是一种科学的研究。然而,从本质上统一回答“语言是什么”的问题,实际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这样的基本概念之所以基本,不仅在于它是这个学科全部的出发点,而且在于它是这个学科的终极目标;因而,基本概念不但不是一个学科一开始就搞清楚了的或能搞清楚的问题,相反,恰恰是这个学科和学科史整体要回答的问题。换言之,“语言”这一概念,非但不是语言学科一开始就搞清楚的问题,而是全部语言学科和语言学史所力图揭示的问题,因而实际上也是无有止境的问题――理由很简单,既然都知道“语言”是什么了,那语言学还有何用?明白“语言是什么”之日便是语言学科终结之时,而这样的日子实际上恐怕永远不会来临。
因此可以说,“语言是什么”的问题,甚至不是一个语言学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而这一问题又是如此大而无当,试图从根本上给出一个明晰和统一回答,即使在哲学意义上仍然难免流于伪命题的命运。
语言这么说来,难道语言学就不需要或者无法界定“语言”吗?难道语言学理论不讲逻辑,不必拥有明晰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判断、展开推理吗?当然不是。概念、判断与推理等逻辑的基本范畴和要求,语言学作为现代科学当然也要遵守。然而,逻辑学对于概念的界定,并不要求从根本上回答概念“是什么”的问题,而仅仅要求你去“定义”它。“定义”的根本目的是“描述一个概念,并区别于其他相关概念”(关于“术语”的国家标准GB/T15237.1-2000),因此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去定义。潘文国先生曾搜集了两百年来中外语言学家关于语言的68种定义,都不甚满意,提出了第69种定义:“语言是人类认知世界及进行表述的方式和过程”(《语言的定义》,《华东师大学报》2001年第1期)。潘先生的提议未必人人能接受,其余68种定义也未必一无是处,然而这些定义,大多能够达到把语言“区别于其他相关概念”的目的,因此也都是合格的定义。因此,语言的界定,无论从理论原则上说,还是从学术研究实践看,只能是多元的。
从学术视角观察“语言”等对象,之所以没有标准答案,从更深一层面来说,原因在于,人类面对的对象世界是全体统一、无限联系的整体乃至“全体”;而人类把握对象世界,并没有一种一览无余全知全能“唯一正确”的视角,只能是属人的、在特定条件下、从特定视角去把握对象的具体视角,这样的一个个具体视角必然是多元的而非唯一的。
抽象的“语言”是这样,要界定一个具体的语言,界定这一语言与那一语言的界限,同样如此。从学术研究出发,把握语言与方言的界限更是如此。如从不同的学术标准,既可以把汉语看作一种语言,也应当理解分作14种独立语言的理由。汉语看作一种语言时,其下位方言的划分,既可以从历史语言学的视角也可以是从类型学的视角。
现在回到日常语言的大众视角来。作为自然语言的常用词汇的“语言”及其内涵,在语言识别中有何意义?也许有人认为“科学”的语言识别,应该重“语言本体”,不应该受其他诸如社会历史、文化政治等“非语言”要素的影响。然而,现实中语言与语言的界限,语言与方言的划分,处处受到历史、文化乃至政治的影响,甚至很多时候这些因素起到根本的作用。比如绝大多数中国学者愿意将汉语看作一种语言而不是多种独立语言,抛开历史文化乃至经济政治很难解释清楚这样的观念,对于大众来说,更是无须解释的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这就是“汉语”这一语词在现代汉语中的日常意义所在。又如,欧洲的好些语言的差别比汉语方言还小,徐通锵(《历史语言学》商务印书馆1991)从核心词的角度甚至认为厦门话和北京话的区别超过英语和德语,但是德语与英语很少有人认为是同一种语言的方言。
“语言的意义即是它的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日常语言来说尤其如此。科学家共同体可以争议、否定或者认同一种学术术语的涵义,但是既不一定有能力,也没有权利确定一个日常用语的意义。日常用语的意义是“约定俗成”,专家有建议权,但是最终还是人民大众说了算。民众既有不接受任何专家建议的权利,也有接受这个专家的建议不接受那个专家建议的专利。即使是一个产生于学术共同体内部的术语,一旦大众化,一旦为民众所用,专家也就失去对其裁决的权利。
鲸鱼不是鱼?从生物学的某一种视角你可以很专业的这么界定,然而,“鱼”不仅仅是生物学的术语,也是日常语言的常用词,可以说,汉语的观念中鲸鱼就是鱼。又如同英语中只有公鸡、母鸡而没有“鸡”一样,藏族人的语言与观念中绵羊(lug)与山羊(ra)也是完全不同的品种,也没有总称“羊”的概念。因此,当语言的归属问题,从学术层面来到公众面前的时候,必须直面公众,尤其是母语者的知识与态度。因为公众,对于语言、对于自己的母语的内涵外延,有着自己约定俗成的、独特的理解。
一些有争议的话题,当公众并不了解学界的研究的时候自然相安无事,但是一旦受到公众关注,观念的冲突在所难免。嘉戎藏族地区文化底蕴深厚,尤其作为明代以来藏族本土宗教“本教”复兴的核心地带,在藏族历史文化中的地位极其特殊与重要,以至于当人们了解到嘉戎话被学界划为独立语言的时候,殊难接受也就不奇怪了。据说有一位语言学者去嘉戎地区调查,一下车便问人们你们说的是嘉戎语还是藏语,愤怒的当地人差一点打了这位学者;近年来,首届和第二届全国藏语语言学会议在南开召开,嘉戎话的归属问题也成为热烈讨论的学术话题。同样,现在中国公众并没有留意到汉语被分为14种独立语言乃至成为国际标准的事实,一旦被大众关注起来,“帝吧”再次出征国际标准化组织也不奇怪。
语言不仅是交际工具,更是文化的载体,同时也是文化的一部分。尊重大众对自己日常语言中的“语言”的界定和解释权,尊重语言识别中母语者的态度,这也算是切合现代民主理念的一种表现吧。
最后要讨论的一点是,学术视角与大众取向是否不可调和?并非如此。二者不仅可以共同存在、并行不悖,也绝无有高下之分。更为重要的是,严肃的学术研究,不仅可以正视而且可以将大众语言态度取向纳入多元的学术视角。著名汉藏语学家孙宏开和著名语言学家、嘉戎母语学者赞拉・阿旺措成关于嘉戎话的不同视角和观点,堪称这方面的典范,“语言本体”要素和“社会文化”要素都在严肃的语言学研究中得以体现,归属羌语支的嘉戎语和从属于藏语的嘉戎话,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当生物学科普专家不遗余力的宣传“鲸鱼不是鱼”的时候,人类学家却把特有文化中这种特定的生物分类如获至宝收入囊中。民族植物学(Ethnobotany)的研究即是一例:不但尊重民众的知识与观念,而且将民众的这种知识与观念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与内容。对于语言识别而言,将公众语言态度等语言的“社会属性”纳入语言识别的参项,也非常符合现代社会语言学的理念。从社会语言学的视角看来,语言的社会属性并非外在于语言,相反正是语言自身的一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拉波夫认为并没有“社会语言学”和“非社会语言学”的差别,社会语言学就是语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