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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 来源:区藏语委办(编译局)政工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10-12

各市(地)藏语委办(编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相关部门政工人事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业务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30号)规定,结合2023年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成绩,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主任(局长)2023年10月10日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合格分数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区直、拉萨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分数线为55分。

(三)那曲市直、阿里地直和全区县级及以下(不含边境县、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全区各边境县、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三个评审年度内有效,通用于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年度的职称评审。

三、考生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

考生成绩合格分数线在“中国·西藏藏语言文字网”上公布,请登陆网站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一、译审

            

区直


索**吉

西藏日报社

二、一级翻译


1.区直


夏*措

西藏人民出版社

旦**追

西藏日报社

旦**排

西藏日报社

次**嘎

西藏日报社

2.拉萨市


洛**巴

拉萨市融媒体中心

完**桑

拉萨市融媒体中心

三、二级翻译


1.区直


次**珍

西藏日报社

次**珍

西藏日报社

索**珍

西藏日报社

德**尺

西藏日报社

索**拉

西藏日报社

尼**珠

西藏日报社

平**珍

西藏日报社

     阿**珍

西藏广播电视台

次*

西藏广播电视台

卓*

西藏广播电视台

次**珍

西藏广播电视台

旦**青

西藏广播电视台

李*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达**玛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巴**嘎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扎**布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拉**赤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巴**仁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拉**珠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仁**加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旦*吉

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

 2.拉萨市


格**姆

拉萨市融媒体中心

次**增

拉萨市非遗保护中心

才**杰

拉萨市融媒体中心

益*

拉萨市融媒体中心

平*旦

拉萨市融媒体中心

其**嘎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3.日喀则市


吉*

日喀则市定结县融媒体中心

4.山南市


德**珍

山南市融媒体中心

达**宗

山南市措美县融媒体中心

索**仁

山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索**仁

山南市委网信办

白**宗

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罗**仁

山南市浪卡子县浪卡子镇人民政府

5.林芝市


索**庆

林芝广播电视台

6.那曲市


巴**仁

那曲市聂荣县融媒体中心

7.阿里地区


德*

阿里地区札达县托林镇人民政府

四、三级翻译


1.区直


达**珍

西藏日报社

西**吉

西藏日报社

次**尺

西藏日报社

2.日喀则市


巴*

日喀则市岗巴县融媒体中心

3.阿里地区


其**布

阿里地区噶尔县康乐新居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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