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藏汉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拉萨、日喀则、山南、那曲、西藏日报社、自治区广电局藏汉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请各评审委员会做好2015年度藏汉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权限
各评审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评审权限,开展藏汉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一)高级:由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自治区编译局);
(二)初、中级:由各地市、区直相关单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各地市、区直相关部门没有相应评审机构的,由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专业初、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自治区编译局)。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考试合格证书。政治考试、藏汉语文翻译专业业务考试或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级职务还须提供公需考试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任现职以来每年都要有学习、培训记录,职称申报当年必须满72小时或12天)。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申报高级职务填写一式4份,申报中级职务填写一式3份,申报初级职务填写一式2份。申报高级、中级职务必须由下一级藏汉语文翻译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表、中级人员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表、初级人员提供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论文、论著。申报高级、中级职务人员需提供任现职务以来的个人论文、论著原件或复印件。
7、奖状。任现职务以来获得的奖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所有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章。
(二)推荐单位所需提供材料
1、本单位推荐意见。
2、个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按照模板填写)。
3、委托评审函。申报高级、中级职务人员须由县(区)人社局或主管单位开具委托评审函,高级职务委托评审函须注明本单位高级职务编制使用情况。
(三)申报、评审时间
拟申报评审初、中级职称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评审;拟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三、收费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各评审部门要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到一张光盘上,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请确保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清晰、光盘上的文件可以复制。
(二)申报材料由委托单位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各评审单位相关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藏汉语文翻译系列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2016年3月4日
2015年度藏汉语文翻译系列拟晋升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 | 民 | 出生年月 | 参工时间 | 政治 | 文化 | 现任职称任职时间 | 拟任职称 | 发表论文 |
| 获奖情况 | 主要业绩 | 高评会意见 | 考察组意见 | 专技处意见 | 备 | ||||
独 | 合 | 国 | 省 | 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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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到具体的工作处室。2、“论文”、“翻译作品”、“获奖情况”栏内只填写数量。3、“主要业绩”栏内要填写在单位主要从事何种工作,何年何月在何刊物上发表的何论文、译著、翻译作品,年翻译量等工作业绩。 | ||||||||||||||||||||||